为有效控制我区畜禽养殖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绿色生态发展,我局委托成都市农林科学院通过识别和初步确定禁养区划定范围,组织开展实地勘察,调查禁养区划定相关基础信息,形成了《新都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于2019年5月29日征求了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新都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 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8月20日至8月28日
二、 公众提交意见途径
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反馈。对提出的意见,请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馈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进一步联系和沟通。
对《公告》的意见,请邮寄新都区香城南路60号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科(邮编:610500);电子邮件发送至330188246@qq.com,电话:028-83046333。
特此公告。
附件:新都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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