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出台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等市级部门关于“中优”区域利用老旧厂房及其他非住宅空闲房屋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成规办〔2018〕360号),该文件规定“中优”区域内老旧厂房及其他非住宅性空闲房屋可进行改造建设、增设设施、改变功能,改造后可用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国统字〔2018〕111号)明确的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随着成规办〔2018〕360号文的实施,《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五城区工业园区内工业项目建设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武府办发〔2016〕60号)对存量工业楼宇盘活的规定,在载体定义和产业类别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针对以上情况,区新经济局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关于修改〈关于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五城区工业园区内工业项目建设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的建议(送审稿)》,拟报区委区政府审议。现将《建议》进行公告,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请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成都市武侯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工业运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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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修改《关于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五城区工业园区内工业项目建设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的建议(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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