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青白江区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文件

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办理2019年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就发〔2019〕17号)。

二、申报对象

我区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

(二)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18年末成都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40%(去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不计入裁员范围);

(三)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四)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

四、申报时间

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31日。

五、补贴标准

(一)企业的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2018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二)去产能企业补贴标准为去产能企业及其职工2018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

六、申报方式和申报地址

(一)申报方式

1.市本级参保企业向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或住所(营业场所)所在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提交申报资料;

2.市本级参保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提交申报资料;

3.区(市)县参保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参保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提交申报资料;

4.拟申报企业也可通过网上申报,并严格按照《稳岗补贴网上申请流程》办理;

5.所需资料和申报流程可详询028-83661919,也可加入青白江区人力资源QQ群(53374541)。

(二)申报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或成都市青白江区区凤凰东六路187号。

本文转载自青白江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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