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朋友:
您们好!
为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关于实施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青白江区2019年的机构改革和工作实际,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对《成都市青白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7修订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成都市青白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现将《成都市青白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您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5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信函方式,请寄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21楼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10300),并注明“预案修改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798609756@qq.com。
附件:成都市青白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5日
本文转载自 青白江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