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试行) 文章来源: 金牛区 • 2019年2月19日 上午10:06 • 未分类 • 阅读 373 对“放管服”改革流于形式、简政放权工作不落实的;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物流成本、创新创业成本等方面政策落实不力的;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未及时处理或故意拖延、推诿扯皮、处理不力的等情形应当予以问责。 本文转载自金牛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赞 (0) 0 生成海报 相关推荐 未分类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备案 2023年第1号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及《四川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 2023年11月3日 未分类 2022年度工业设计中心自身能力建设补助项目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3-08-28 至 2023-09-04 责任单位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科)室 技术创新处 申报对象 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中心,…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