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限期补办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手续的公告 2019年1月31日 上午9:27 申报管理 双流区 阅读 432 联系我们 ※ 摘要 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申请校验的,登记机关应当责令其在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 此文章为会员专享内容,请登录或注册后查看完整详情 赞 (0) 0 生成海报 相关推荐 申报管理 关于领取2025年首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相关企业: 经国家高企办批准,我省2025年首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工作已完成(具体备案企业名单及证号编号见附件1-4),现将领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6年1月5日 申报管理 关于开展2025年成都市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和信息化投资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相关企业:根据市经信局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成都市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和信息化投资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条件申报企业为主管部门认定且在2024年期… 2025年12月31日